强化“四力”抓廉洁 持之以恒见实效

2009-09-26 08:40: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一、领导重视抓廉洁,提供保障聚合力。
在廉政建设上,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以人为本、以德固基、以法治检、以廉树威、以干兴业”的工作思路,用以指导各项检察工作,并贯穿始终。同时结合检察实际提出了反腐倡廉“六个延伸”措施,即教育向事前延伸、治腐向源头延伸、执纪向领导延伸、管理向深层延伸、制度向治本延伸、监督向办案延伸;确定了“六无”目标,即:干警无违纪、执法无错案、办案无事故、服务无干扰、管理无漏洞、考核无掉队。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中和年底有检查、有考核。年初,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到凡是廉政会议都亲自主持,凡是倡廉主要工作都亲自布置,凡是廉政谈话都亲自参加,凡是纪律制度要求都带头遵守,亲自为干警上党课。二是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明确院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绩效目标管理挂钩,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业务目标同步制定、同步落实、同步考核,使党风廉政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三是创新检务督察机制。2008年初,我们把推行检务督察工作当做是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和从源头上防止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来抓。成立了检察长任督察长,纪检组长任副督察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中层干部兼职督察员的领导小组。确定了六个方面的督察重点,即上下班纪律和请销假规定;会议纪律;车辆管理;落实禁酒令;办案安全;清洁卫生。明确规定每周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队,定期不定期督察两次以上。在检务督察过程中,我们出硬招,在抓落实上下工夫,坚持领导和干警一视同仁接受督察,狠抓懒散作风,狠抓奢侈作风,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二、强化教育树廉洁,人人参与添活力。
持之以恒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使干警的自我防范能力不断增强。我们一是坚持常教育,增强廉政意识。近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纪律作风整顿等活动,使干警保持了较高的觉悟,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理想信念。同时,还组织干警上党课,并对近几年来自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进行剖析,使每个干警在思想上受到教育,心灵上受到震撼。让干警懂得只有保持清醒头脑,淡泊名利,远离贪欲,廉洁从检,清正做人,才能无愧人民检察官的称号。通过经常性教育,干警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不断得到增强。二是坚持常学习,增强廉政意识。反腐倡廉最根本的是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其最主要的途径是抓紧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促提高、强素质。我们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纪委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党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文件。采取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规定时间学与挤时间学相结合,召开大会请干警谈学习体会,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三是坚持常预防,增强廉政意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使每个干警时刻绷紧廉政意识这根弦,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逢会必讲。特别注意在易发生不廉政行为的关键环节和时间段内事先预防。如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到来之前,都召开大会进行再教育、再提醒,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三、规范制度重廉洁,弘扬正气增动力。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完善了扣押款物管理制度,公开了办事制度,执法程序规范一律公开。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都严肃处理。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实行“四个不许”。即不许任何人以单位名义在外赊账、不许警车私用、不许检察机关内部相互用公款吃喝、不许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加强对财务的监督,对大额开支实行民主理财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防止了利益驱动。三是加强警车管理,积极贯彻高检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严格规范警车管理,在警车使用上实行四个严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对外租借警用车辆、严禁开警车 办私事、严禁警车在公共娱乐场所停靠。对违章违纪的处罚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禁酒令”。结合省检察院下发的“禁酒令”,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了违规行为和处理办法。
四、督察工作随廉洁,注重落实执行力。
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全部工作的核心,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在党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该院党组把执法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是认真开展执法办案监督。我们采取行之有效的做法,并体现在办案工作的每个阶段。一是坚持每案“附有对传唤对象的《权利义务告知卡》、干警的《廉政自律卡》、《案件回访卡》和《办案告知卡》以及个案安全防范预案,形成保证依法、文明、安全办案的约束机制。二是坚持廉政汇报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将所办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的廉政情况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在案件侦查终结汇报时一并汇报廉政情况。三是开展廉政谈心活动。每年都有计划、有安排地在不同时期和阶段开展自上而下的廉政谈心活动,互相提醒,互相帮助,使廉洁从检的思想深入人心。四是坚持办案情况回访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我院所办自侦案件在事先不通知承办人的情况下对发案单位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中的廉政情况,并填写征求意见表,然后将回访情况向承办人进行通报。五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解决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高检院开展的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活动中,我院对2004年以来的自侦案件扣押款物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我院的“三类”案件进行监督评查。(作者 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登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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