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兼并重组整合的后续思考

2010-01-09 10:1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一般应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规划阶段,二是审批阶段,三是建设阶段,其中:第一阶段是基础,第二阶段是重点,第三阶段是关键。
当前,我市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处在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转移的拐点上,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就是要把规划变为实效、把蓝图变为现实,这是领导所盼、人民所愿,那么,如何开展第三阶段的工作、顺利实现我市煤炭产业的历史性革命?我们经过认真思考和研究,根据多年的煤矿工作经验,提出一些前瞻性的建议和设想,以未雨绸缪和抛砖引玉。
从每个矿井来讲,兼并重组整合审批完成之后,主体煤矿企业要做到人才、技术、资金、管理、装备五到位,认真做好技改改建矿井的地质勘探和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环保设计、消防专篇、职业卫生健康、档案资料等专项工作,并与有关部门提前联系和沟通,为项目建设和验收奠定良好的基础,努力做到尽快设计、尽快建设、尽快竣工、尽快投产,这部分工作由主体煤矿企业主导完成。
但是,从我市煤炭产业宏观发展愿景看,每个矿井建设施工和竣工投产的过程,在环境和条件等方面,将伴生有大量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应提前研究、提前规划、提前解决。主要有以下九个问题。
一是电力保障问题。电力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动力,兼并重组整合后,新规划设计的矿井,将采用代表当今煤炭产生水平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机电设备大量增加,安全生产设施大大完善,因而,矿井用电负荷成倍增加,所以,我们应该着眼于未来三年煤矿用电量大大增加的实际,提前规划、设计、改造供用电设施,超前煤矿建设进程,为新建煤矿竣工投产和达产达效,提供充足安全的电力供应,否则,就是无源之水。
二是运输问题。在未来三年内,规划的新建矿井将相继竣工投产,产能逐渐释放。
因而,运输问题将成为制约瓶颈问题,如何把生产的原煤尽快运输到洗煤厂、焦化厂、发运站等中下流煤炭产业链环中去,确保运输畅通是必须提前着手研究和解决的一大课题。当前,我市运煤通道主要是公路,受运能和气候制约较重;将来,公路运输能力问题和公路质量问题都应提前解决。另外,如果中南铁路运输通道开工建设,我们应考虑重点矿区与该铁路的衔接,规划矿区铁路外运专用线和专用站台,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该铁路的外运能力,从而尽早形成铁路、公路双畅道、多渠道的运输格局。
三是煤炭人才队伍和煤炭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设问题。煤炭专业人才主要是煤炭专业技术人才(包括采煤、机电、通风安全、地质等专业)和煤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煤炭产业工人主要是机电工、采煤工、瓦斯员、放炮员等特殊工种。
当前,我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迅速扩张,老牌国有煤炭企业在人才和人员方面,还显得力不从心,普遍存在人才缺乏。在我们当地,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和能力的人才队伍和煤炭产业工人的“正规军”,绝大多数是“外包工队”式的游击队。所以,我们必须建设一支“数量多、质量高、业务精、能力强”煤炭人才队伍和煤炭产业大军,一代接一代地在煤矿建功立业。人才和人员队伍建设,首先是培养,其次是引进,但根本是培养,培养是种粮,引进是买粮,但有钱不一定能买到粮。
现在就应该充分开发本地教育资源和人力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煤炭专门人才提前培养。同时,我们要在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培养和吸收专业技术人才,实现监管科学化、专业化、标准化,与现代煤炭产生水平相适应,从根本上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
四是矿区安全专项治理问题。我市煤炭具有赋存浅、开采早、容易自燃和爆炸等特性。因而,兼并重组整合后,从安全角度分析,应由各主体煤炭企业负责,对本矿区内的旧井口及开采情况、火区情况、水害情况进行彻底排查,专项逐一治理,确保安全。
五是环境保护问题。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炭企业将走向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的发展轨迹,更加符合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每个矿井通过改建、新建、扩建之后,达到现代化矿井的建设标准。同时,随着高强度、大规模的开采,也将伴生突出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土地、林场、山体塌陷和水资源破坏问题;煤矸石、中煤、煤泥的治理和利用问题;矿井水再生利用问题等,应充分发挥政策干预优势,按照“三同时”要求,引导煤矿企业逐项解决。比如:引导企业建设煤矸石制砖厂,引导煤矿企业分区域建设煤矸石、中煤、煤泥发电厂,自行解决矿山废固,发展循环经济,改善矿山环境。
六是营销问题。煤矿也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企业,同样具有经营风险,我们还应该认真做好以煤为源的区域产业优化,即对洗选、焦化、冶炼等行业进行优化,形成稳固的战略营销共同体,使涉煤企业优势互补、强势互用,达到提高效益、减少风险、实现共赢的营销目标。
七是社会生活保障问题。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炭产业的升级,必然形成产业队伍和家庭人员的大幅增加,因而,带动对医疗、交通、住房、土地、入学、生活必须品的需求增加。而矿区多在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山区,更应该很好地配置社会生活保障资源。
八是监管机制问题。这是一个新的普遍性问题,既是一个安全问题,也是一个稳定和谐问题,现有政策是“三年内原有监管体制不变”,可三年后怎么办呢?,现有监管队伍和监管部门怎么办?主体企业能否异地实施监管?监管成本如何?监管一旦出现盲区,也就出现了体制机制上的安全隐患,现在就应开始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
九是党群组织建设。应该进一步在煤矿企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纪检、共青团、工会等党群组织的建设。
以上九个问题是我们煤炭产业提升过程中必然遇到的现实问题,与每个矿井建设竣工后能否发挥效益紧紧相联,我们只有从局部谋全局、从当前看长远,早谋划、早动手、早落实,才能更好地完成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历史性任务,才能更好地实现我市煤炭产业历史性革命,才能更好地创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历史性功绩。(范家续 作者系洪洞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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