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吧经营现状
1、营业收入下降。据对12家网吧调查,2009年1至11月实现营业收入270.52万元,比2008年同期下降6.7%,主营业务收入259.83万元,下降7.8%;利润总额70.23万元,下降39.4%,营业利润63.25万元,下降42.3%。
2、网吧电脑使用频率高,电脑寿命短。所有被调查的网吧,都表明自己的营业用电脑最多三年就得更新一次,否则因电脑陈旧、网速不够快,顾客将会大量流失。与此相应的电脑桌椅一般三年后也得淘汰。有的甚至三年就得进行室内整体装修一次,一般每个网吧每次装修费用在10万元到30万元之间。
3、从业人员工资较低,基本没有福利保障。被调查的12家网吧,2009年11月底从业人员为73人,工资总额为52.52万元,人均月工资为654元。月工资最低的500元,最高的仅1000元,且一般周末或节假日均不休息。年应付福利费总额为9500元,人均仅130元,其中为职工发放福利费的企业只有3家,仅占企业总数的25%;从业人员没有保险费等社会福利保障。
4、网吧均兼营副食品零售。为满足网吧顾客尤其是长时间上网者的需求,被调查的12家网吧均设有矿泉水、可乐、方便面及其它副食品经营。2009年1至11月12家网吧的副食品经营收入为16.69万元,占全部网吧营业收入的5.7%。副食品经营收入成为网吧必不可少的一项收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成年人上网禁而未止。未成年人上网是社会反响最大,也是影响网吧业正常健康发展的首要问题,虽经屡次整顿,但未成年人上网仍占一定比例。按规定,上网要上网卡或身份证,实行实名制登记。但在调查中发现,该项制度形同虚设,虽然在网吧门口等显眼的地方都张贴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等警示牌,一些网吧的入口处还有消费者登记本,但大多是摆设,只要交钱即可进入。有些网民用借来的身份证办理上网,网吧管理人员却视而不见。
2、通宵营业现象依旧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网吧上网服务时间为8:00至24:00,但许多经营者随意延长营业时间,有些甚至通宵营业。有的网吧“唯利是图”,全天开放,甚至提供一些便利条件,吸引青少年上网。有的网吧零点后将大门关上,照明灯熄灭,造成歇业假象,通宵达旦经营。
3、经营环境差,消防状况令人担忧。少数网吧室内拥挤,空间狭小,光线暗淡,通风设施不健全,空气污浊。还有些网吧经营者受利益驱使,在狭小的空间内安装过多的计算机以增加利润,加上吸烟者过多致使狭小空间内烟雾缭绕,影响上网者身体健康。同时,消防安全隐患明显存在。在调查的网吧中,有的防火设施没有安放在方便的位置,有的通道狭窄,不符合安全通道要求,如有意外,人员无法疏散。
4、主管部门对网吧存在以罚代管现象。被调查的12家网吧都存在被公安、消防、文化等主管部门罚款现象,一般每家网吧一年的罚款数额在1至2万元。
(二)管理环节上存在的问题
1、多头管理,职能分散,责任不清。从现行文件规定看,文化、工商、公安、信息管理、电信等部门都有分工,工商管登记,文化管稽查,公安管治安,电信管网络,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出现部门脱节,处罚依据、标准也不明确。比如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公安部门掌握16周岁以下,文化部门掌握18周岁以下。由于管理脱节,导致需要部门承担的相应责任无从追究,形成管理漏洞。
2、对网吧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目前,网吧管理以集中整治为主要形式,日常监管机制不完善。“整顿一阵风,过后就放松”,给违法违规经营者带来“可乘之机”,无形中助长了部分网吧经营者肆无忌惮违规经营,形成监而不管,管而不严。
3、管理手段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目前,管理部门由于人员和硬件配备、管理技术诸多方面的限制,对网吧的监管主要靠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技术手段有限。由于稽查部门人员数量少,管理覆盖面窄,无法对全部网吧实施全面、及时、有效的管理。
(三)社会负面影响
1、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一些学生因沉迷网络,视力下降。有的学生通宵达旦沉湎于枪杀、武侠等游戏或在网上聊天、谈情说爱,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学习时间,影响了正常休息,有些自制能力差的孩子,甚至出现逃课现象。
2、违法违规网吧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源头。网吧的客源主要是青少年,其上网的目的多是为了玩一些带刺激性的游戏或浏览非法网站、色情信息等,由于部分青少年抵御能力差,无法抗拒各类诱惑,为违法犯罪埋下隐患。
三、几点建议
1、大力加强正面教育,倡导文明、健康上网。网络已成为社会大众精神文化消费的重要内容。要教育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网络文化的作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上网,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网络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教育部门要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校园网资源,引导学生科学运用网络技术知识,使网络成为对个人和社会有益的科技传播和文化娱乐工具。要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使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同时大力加强对网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教育,努力提高网吧业主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
2、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对违规网吧实行严管重罚。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同时,改善监管方式,变突击检查为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发现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和允许进入、浏览有害信息的网吧,坚决予以重罚或取缔。
3、加大经费投入,改善监管手段。要利用高科技网络技术,从源头上封闭色情网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网络文化市场,尽快建立起统一、开放的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对网吧的全程、实时监管,有效地净化网吧经营环境。
4、对网吧经营整合规范,尽快推行网吧连锁经营形式。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经营方向发展,使连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逐渐占据市场主流,以此挤压违法违规网吧的生存空间,塑造网吧的良好社会形象。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张文珠 郝迎丽)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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