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0-02-06 09:43: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观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的明确要求。但目前企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国家尚未制定配套的法规规章来明确企业应承担的具体社会责任以及社会责任评价标准体系,缺少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措施,广大企业仍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例如,在企业内部,一些企业漠视员工生命安全,劳动条件恶劣,安全保障缺失,造成事故频发;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压低、克扣和拖欠员工工资,不按规定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外部,一些企业不讲诚信,虚假宣传,毁约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逃税收,骗取银行贷款,恶意逃废债务,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有些还酿成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之所以产生这些问题,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企业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缺失,目无法纪、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因此,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提高企业发展水平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本文拟提出在我市加快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内容
1、经济发展责任。评估企业对股东权益负责的表现和企业对社会的经济贡献,同时考虑产品和技术创新方面的表现。企业自身发展得好、发展得快,对全市膨胀经济规模、提升科技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贡献大,则评价就高。
2、节能减排责任。考量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引导企业自觉节能降耗减排,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3、诚信守法责任。促使企业强化法律意识,严格依法经营,加强自律,对自身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外部利益相关者承担起法律责任和诚信经营责任。
4、员工保障责任。要求企业既要保障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又要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并积极发挥企业工会和党组织的作用,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
5、社会事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社会建设,维护包括社会事业在内的公共环境,保障公众利益。
6、帮扶助贫责任。鼓励企业在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帮扶社会其他成员共同发展。在就业、解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支持农村,争取农民在土地重用、企业扩张等方面支持企业,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7、计划生育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员工队伍管理,增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主动意识。
8、稳定防范责任。支持企业抓好内部矛盾预防化解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筑牢第一道稳定防线,为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保证。
二、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好处
1、使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规范化。改革开放以来,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发展活力大大增强,但随之也出现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等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到底如何监管企业,一直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办法,社会责任考评体系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构建起新型政企关系。在考核原则上坚持依法管理,既不干扰、干预企业发展,又对企业有要求、有标准、有评价,实现政府要求与企业需求的统一。各项考核指标都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确立,通过体系引导企业依法办事。在考核内容上注重科学评价,打破传统惯例,取消经济指标单项先进,只奖社会责任优秀企业,由以往的以经济指标为核心,转变到引导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使单一目标的最大化变成综合目标的最大化,从非均衡发展转变为均衡全面发展。
2、使企业发展理念和模式科学化。现代企业间的竞争已从单纯的价格、质量和服务竞争转化为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品牌竞争。
通过品牌背后富含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赢得消费者和公众对品牌的认同,已成为一种深层次、高水平和智慧型的竞争选择。当今社会,衡量企业业绩不仅要看其创造的经济价值,还要看其创造的社会价值。要让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企业重视劳工尊严、安全和福利,有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团队协作能力;重视节能环保和消费者利益,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重视经济贡献和社会公益事业,有助于企业获得更为优质的资源和广阔的发展平台,从而促使企业的发展理念和模式更加科学化。
3、使企业与社会的发展更加和谐。通过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考核评价体系,清晰界定企业应该和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并从政府管理、企业发展的角度大力推进,使政府、企业和社会的价值准则、利益取向达成一致,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互动互利关系,有利于实现工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相容,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共赢,促进区域科学和谐发展。
三、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应把握的几项原则
(一)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单靠本身的自我孕育和觉悟不行,必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联运的支持系统。一方面,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政策的制订者,支配着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是体系推行的关键性主体。政府可以通过运用行政资源进行控制和催化,唤醒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社会责任落实,将控制引导的过程变成广泛参与的过程。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监管执法工作,分散在政府的多个职能部门,而且拥有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所不具有的宝贵资源。要整合这些资源,需要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以此形成强大合力。另外,各层面对社会责任的认知需要与政府的监督指导形成有机统一体,缺少了政府的主导和监督,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很难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推行。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建立,依法进行是首要前提。指标的设定必须以国家各项法律为依据,出台的激励引导政策也必须在法律引导的范围内制定。我们在建立、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考评体系过程中,必须将依法管理作为根本原则,将法律原则和内容蕴含在科学的考核中,通过体系引导企业依法办事。
(三)坚持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增强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和运作实施的可操作性。比如在指标设定上,参考国际标准体系和国内先进理念,吸收一些研究成果,紧密结合实际,强调企业发展与投资环境互促共赢,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一致,与社会稳定的共同促进,具体指标最大限度量化、细化。在统筹运作上,考虑到社会责任的外延很大,而广大企业在建立时间、发展规模、管理基础、技术水平、企业文化以及融入全球化的程度等方面,均有很大差异,发展严重不平衡,所以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关注解决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推广具有普遍约束力、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标准。同时对那些控制力强、公益性强、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提出更高标准,并首批试行,发挥其模范表率作用,带动面上的普遍参与。
(四)坚持激励引导为主。企业社会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法律责任是底线,是“硬约束”,而道德责任则属于“软约束”,也是落实的难点,主要应依靠正面引导,坚持以激励引导为主,通过综合考评,评选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先进企业,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和物质奖励,同时在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引起全社会的监督和支持,从而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走出一条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路子。(苏孟彦 作者系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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