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学习 确立新观念 做出新贡献

2010-08-14 10:25: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一、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要紧紧抓住全市学习袁纯清书记讲话精神这一契机,按照“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要求,以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为手段,以读专著,做内行为目标,坚持学习制度,强化学习意识,建设学习型机关,在全局掀起一场学政治、学业务的热潮,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彻底解决个别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想干不会干、会干应付干、会干不想干的问题,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作风硬朗、业务精良、拉得出、守得住、打得赢的林业干部队伍。
二、确立林业新理念,不断提高林业建设质量。要彻底改变林业就是栽树添绿,栽活管住就行的旧观念,按照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栽树就是栽历史、栽人文、栽政绩的新理念,以“绿化+文化”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临汾人文地理和传统文化优势,科学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设计,体现临汾特色,展示临汾风采,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大力弘扬绿色文化,充分发挥林木和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林业建设质量,为生态添绿,为后代造福。
三、生态与产业互动,不断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在大规模推进植树造林,促进生态建设的同时,要以汾河沿岸速生丰产林、东西两山核桃经济林、昕水河流域鲜果经济林、沿黄红枣经济林等四条林业产业带为依托,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不断促进林下经济开发和林产品的储藏、加工、销售,延长林业产业链条,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农民在林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度、质量要求,我们要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在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的基础上,使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让每户农民都拥有一份林业生产资料,使集体林地成为农民创业致富的平台,达到“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目的,不断提高农民在林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使林业成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中有大作为、大建树的绿色支柱,为实现城乡生态化建设做出新贡献。
 
(丁向阳)

(作者系市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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