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金融行业远离不正当竞争

2010-09-06 09:1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一、不正当竞争的外在表现

金融行业不正当竞争的突出表现就是在揽存过程中给客户好处费,这种方式其实就是高息揽存。金融行业的竞争从一定程度上凸显出存款市场的竞争。因为存款多少是实现利润增长的最初资本。某些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高息揽存。据报载:过去曾有某金融机构,高息揽存后,又高利放贷。在吸存时,这个单位当面给吸储人和储户13个点的好处费(一个点相当于1%的年利率)。也就是说,储户每存1000万元,可得130万元的好处费(储户得110万元,吸储人得20万元),这一违规经营的金融机构最终受到了查处。

    二、不正当竞争的危害


国家的存、贷利率都是经济专家根据国家的经济增长等多种因素做出的统一调控标准,由人民银行公布后,各金融机构必须遵守的“铁定”条款。金融机构在执行中私自抬高利率,不仅破坏了金融秩序,扰乱了金融市场,同时也给国家的宏观市经经济造成了一定影响。
2.毁坏了信誉形象
在老百姓眼里,只所以把钱存入金融机构,就是因为它们是国家的,无论经济市场如何动荡,国家金融机构是最安全的,是最讲信用的。而高息揽存后,付给客户的好处费,金融机构又转眼强加给了贷款客户,从而使老百姓认为国家制定的利息承诺不算数,故而,金融行业也无信用可言,成了老百姓的偏激认识。
3.给资金造成了严重风险。
因某些金融机构高息揽存又高利放贷,使某些贷户认为我贷的是国家的钱,付的却不是国家指定的利息,你们私自抬高利息是违约在先,而我不还贷款违约在后,因而到了还款期限时,他们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结果给国家的资金造成了严重风险,甚至流失。
商业揽存现象是不是真能在市场竞争中占稳脚跟,答案是否定的。就拿某金融机构为列,他们高息揽存、高利放贷的最终结果是储户的存款难以支付,结果“东窗事 发”。而与此相反,依法经营、合规经营,积极探索人性化服务法则,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拓展服务空间,实施精品战略,坚决向商业贿赂说“不”,才是金融行业唯一的发展之路。

三、让金融行业远离不正当竞争

今年,在审计部门、银监部门、金融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监管监督下,以高息揽存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正从金融行业中悄悄走开,如何让金融行业远离不正当竞争呢?
1.审计部门要从严审计。
按照国家《审计法》第18条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这是我国政府对金融审计的定位。因而,审计部门要持续、深入地发挥金融监管作用,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可以直接纠正和强制纠正。同时,政府金融审计又能发挥整体优势,对金融机构外部引起的金融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因而加强审计,成为杜绝金融部门各种违规操作的关健所在。
2.监管部门要着力监管银监会所属部门在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中,要在注重制度监管、核查监管的同时,加大“外围”督查力度,所谓“外围”就是跳出金融账务圈子,畅通举报渠道,进行明察暗访,在取得外围证据后,进行“证据”入座,实施监管,这样有利于提高监管力度,使越“雷地”者很快触“雷”。
3.加强内部控制在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中,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整个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因而各金融机构要建立起杜绝商业贿赂发生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上级对下级的控制,单位对基层的控制,强化内部监督制度,风险防范制度和案件查处制度,按照《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要求,形成一套规章健全、责权分明、平衡制约的内控机制。
4.用产品代替“拼抢”产品的单一,不仅导致金融市场竞争陷入血腥“红海”,而且更难顺应经济多元化、多样化、多类化的市场需求。要在金融竞争中站稳脚跟,就要用产品代替“拼抢”,实施“蓝海”战略,就是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新产品占领市场制高点。要深入研究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积极开发有特色、有市场、有前景的金融产品,以此赢得高端客户和上流客户群,这样才能真正立足天下,占有市场,竞争获胜。(杨午阳 张行远 宋红权)

来源:临汾日报

 

  【责任编辑: 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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