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依法治国”学习宣传热潮在全国上下蓬勃兴起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完成,并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揭开了我国依法治安的新篇章。为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认识、掌握这部法规,记者就有关问题走访了市安监局局长史全喜。
记者:史局长,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请您谈谈《安全生产法》是一部怎样的法规?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包括哪些内容?
史全喜:《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这部法规最早于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时正值我国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建立之初,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开始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如今,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断提高,实现了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再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飞跃。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一百一十四条。
记者: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与之前的相比有哪些亮点?
史全喜: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这是新安法在体制机制上的重大创新。三是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新法明确了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新法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五是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法把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更加细化,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六是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突出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调要加强事前预防,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七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新法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八是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九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十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新法全面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大幅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最高处罚2000万,形成了生产经营单位“出不起事故、不敢出事故”的压力机制,从而确保安全生产各项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导向。
记者: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史全喜:我市是全省的工业大市、资源大市、经济大市,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较多,安全生产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责任感、紧迫感,从实施依法治安战略的高度,从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掀起一个学习的热潮、宣传的热潮、贯彻落实的热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各主流媒体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提高传播效力,立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新安法的正式施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创造有利的执法环境。一是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市安委办印发了1万册《安全生产宣讲手册》,已发放到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让每一家企业、每一名职工尽快了解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在广播电视设置专栏,在报纸网络刊登专版,进行宣传报道,切实做到总动员、全覆盖。二是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培训。邀请国家安监总局的领导和专家前来我市,对市、县两级领导进行集中授课;各县(市、区)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各企业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全部从业人员的集中培训,采取讨论、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做到学法知法、遵法守法,依法搞好安全生产。三是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准备工作。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具体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确保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到位。四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亲力亲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带头学习研究、带头贯彻落实,正确履行新《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敢于和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严惩非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政府监管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权益。
史全喜表示,当前,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实施,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思想共识和合力正在形成。我们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记者 高秀云 柴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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