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开始实施流动人口管理新规

相关人员可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2017-03-16 21:49:15 来源:临汾新闻网

  自今年1月1日起,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对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那么,我市老百姓如何看待这一规定?3月14日,记者进行了走访,就有关问题咨询了警方。

  实例:未办居住证另行计划

  28岁的小张是襄汾人。2016年5月份,他和几个哥们租下尧都区贡院街卧牛小区一楼房居住,因忙着打工赚钱,谁都没想过办理居住证。今年,因工作调整,他有了闲暇时间,家人让他考驾照。可考驾照需要居住证,他去居住地派出所咨询后得知,居住证自登记后半年才能申请办理,无奈,他只好放弃这一计划。其实,因未办理居住证而延误考驾照的并非小张一人,由于没有在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他们无法按时办理居住证。

  百姓:许多人不知情并未办理

  记者随机采访了50位租房时间均超过半年的租住户。他们表示,并不知道这一新规,还以为去派出所就能办理居住证。其中,有37位没有进行居住登记,有10位计划去办理居住证,还有3位已经办理了居住登记。他们认为,应该加大新规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道,以免错过最佳办证时间,而耽误了需要居住证办理的事情。

  警方:作出详解还特别提醒

  对于此《办法》,尧都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负责人张姣姣作出详解,该《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进入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此《办法》将居住证办理范围扩大到16周岁以下人员,而原《办法》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随其监护人登记,不领取居住证。”《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居住满半年以上者)15日内发放居住证,偏远地区可延长至20日。居住证一人一证,有效期为5年。其中,对于在校学生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或连续就读满半年以上的学生证,通过山西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录入本人基本信息后,即可当场办理(受理)。而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依托山西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否则无法办理。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在此公安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如您离开户籍地跨县(市、区)居住,请您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

  记者郭秀婷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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