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在日常消费中,出租车按规定打表营运,按表收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然而,不找零”、“四舍五入”却成了不少出租车司机的“潜规则”。7月2日,市民苏女士就遇到了出租车不找零一事,对于这样的消费经历,她感到极为不满。
据苏女士介绍,7月2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她在鼓楼东大街花果街口乘坐了一辆车牌号为晋LT92XX的出租车,沿途经过体育街、贡院东街、迎春南街,最终到达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下车时,计价器显示8.2元,苏女士给了司机10元钱,可司机只找给她一元钱。当她和对方理论时,该司机告诉她,出租车平时都是这样收费的,要不然亏的就是他们。因为着急去医院检查身体,苏女士无奈下了车。“你怕吃亏,顾客就不怕吃亏?作为消费者,心里真的很不舒服,为什么不找零?如果对每个顾客都这样的话,出租车司机一天会多挣不少钱,这样很不合理。”苏女士抱怨道。
针对此事,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出租车司 机执行现行的运价标准,按照计价器指示金额收取费用是理所应当的,自备零钱也是应尽的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与此同时,记者拨打临汾市客运管理处的投诉热线0357-2027575。张姓工作人员称,出租车收费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可以多收顾客一分钱。“不找零”、四舍五入”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是违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针对苏女士反映的事情,该工作人员称,如果情况属实,会严格按照规定处理,请苏女士等候回复。“如果乘客遇到司机不找零、多收费的情况,要及时举报,我们核实后会严格按照规定处理。”该工作人员说,从客观讲,出租车司机确实存在找零难的问题,如果没有零钱,应该和乘客商量,乘客不计较“零头”无可厚非。如若不行,少收也不能多收。“出租车司机们要提前备足零钱,做到规范化运营。”(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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