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尧都区屯里镇一天然气加气站7月27日被临汾市消防支队尧都区大队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罚款3万元。
在日前开展的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尧都区大队监督人员发现,位于屯里镇的这家天然气加气站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该天然气加气站作为易燃易爆高危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具备,严重危及周边公共消防安全。尧都区大队依据《消防法》之相关规定,依法责令该天然气加气站停止使用,并对其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
记者 张蕴强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