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民:哪几种医疗纠纷法院不得受理?

2015-09-01 10:25:4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手机尾号2032的读者反映:我想了解一下哪几种医疗纠纷法院不得受理?

    接到线索后,记者向律师咨询到:(一)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时效为一年。超过时效的,不予受理;(二)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三)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重要资料不全、情节不清,对患者死因有争议而又未进行尸体解剖鉴定的,不予受理。 

    记者 杨文婷


     

责任编辑: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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