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静)买房、卖房看似与结没结婚没有关系,可是在办理手续时,往往却需要当事人出具一份“婚姻证明”……日前,记者从尧都区婚姻登记中心了解到,市民们再也不用为开证明犯愁了。
从10月9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该中心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单身证明或者婚姻登记证明。
“去年,我中心共办理了5000多份‘(无)婚姻登记证明’。市民开具此类证明主要是用于办理房产事宜、财产公证、出国、申报户口等。还有一些人是为了找工作,或是在婚介机构登记时使用。”尧都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秦剑波介绍,这类证明必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因此不少人需要两地奔波。此次证明的取消是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一件好事。
机构多负责,群众少操心。对于这一举措,很多市民拍手称快。秦剑波表示,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政府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的使用部门和民政登记部门之间来回跑腿了。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赴台湾地区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时仍需要出具婚姻证明,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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