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低价参团本以为占了便宜,没想到却遭遇强制购物和辱骂。日前,记者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了解到,游客虽是“受害者”,但是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罚。只有从源头抓起,才能真正杜绝不正之风。
“由于竞争激烈,一些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以低价招揽生意。一旦游客上钩,这些经营者便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以此赚取利润,这就是‘不合理低价游’。”该所所长樊冬云指出,目前旅游市场存在一些怪象,国家旅游局出台了相关意见,认定了“不合理低价”的5种行为和欺骗、强制购物的8种行为。
樊冬云表示,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能光看价格,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旅游的具体日程和细节。根据《旅游法》第57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合同应当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缴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些经营者为了规避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而与游客达成某种默契,双方由此签订虚假合同。但是,经营者通过变更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使游客在不知不觉中受骗上当。
对此,樊冬云提醒,游客若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游客选择低价游,其实是助长了不法企业。市场监管下狠手,必须依靠游客配合。”樊冬云希望游客能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让黑旅行社、黑导游无法生存。市民们若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热线:0357-2039173。
记者 郭秀婷 李静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