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 商家出现这8种情况将被约谈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各路商家注意啦,本月开始只要出现这8种情况,就要被请去“喝茶谈话”了。11月9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该《约谈办法》是全国消协系统关于消费维权约谈的第一个系统性指导文件,将进一步推进消协系统的消费维权工作。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成旗介绍,消费维权约谈是指消协组织对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等领域存在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与经营者进行直接沟通交流、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研究办法,指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行为。为了更好地做好消费维权约谈工作,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消协依据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该《约谈办法》。”张成旗如是说。
那么,商家出现哪些行为才会被约谈?张成旗说,一旦商家出现下列8种情形之一的,将被消协组织“请”去约谈。这8种情形分别为:引发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的;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消费者投诉反映比较集中的、被新闻媒体曝光;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倾向,需要进行警示劝谕;比较试验结果表明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而未采取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张成旗表示,不仅商家已经出现上述情形才会被约谈,根据《约谈办法》,消协组织若发现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存在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是经营者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等情况,也可以约谈。同时,为了使消费维权约谈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欢迎消费者、新闻媒体、法律专家等共同支持、参与、监督消协组织的消费维权约谈工作,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