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源头治理 改善大气环境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小庚)2015年12月29日下午3时,国家环保部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电视电话会议。市环保局组织了临汾分会场会议。市人大法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负责人和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在临汾分会场参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与市、区环保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收听收看。
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了新修订的《大气法》的亮点和创新,并对今后的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部门职责,介绍了相关工作进展,对贯彻落实新《大气法》作了具体部署。上海市环保局负责人代表地方环保部门表明贯彻落实新《大气法》的决心和信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对新《大气法》的实施提出了建议。
历经三审修订的已修改完善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从原先的7章66条扩展为129条。新法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注重强化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改善大气质量方面的责任,明显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新法尤其注重加强源头治理,从制定产业政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燃煤质量、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方面着手,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相关制度。新法对社会普遍反映的主要问题做了针对性的具体规定,尤其是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做出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