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梁丽)“我报了拉丁舞学习班,连一节课都没上,退款竟要扣除100元,这跟敲诈有什么区别。”1月10日,市民戴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
戴女士说,1月9日,她跟朋友在平阳广场一家街舞工作室花638元报了拉丁舞学习班,但交完费后,得知638元只是一个人的报名费,她们当时便觉得价格有点贵。戴女士说:我跟朋友决定回家再考虑考虑,先把交了的钱当押金,但当天晚上我跟工作人员说不报了,想要退款却被告知,退款可以,但要扣除100元。”
“我都没有上课,却要损失100元?”戴女士不解,报名交钱时也没有说退款要扣费,如果当时说要扣费,她肯定不会把638元当押金的,而该街舞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只是用这是“公司规定”来答复。
戴女士说,她报名后只有一个收据,所谓“公司规定”都是她申请退款后对方口头告知的,在她的一再坚持下,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和公司总部进行沟通。
在双方的沟通下,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戴女士报名时,双方没有把相关事宜讲清楚,才导致现在的情况,但公司的规定不能变,只能退538元给戴女士,至于扣除的100元,该工作人员称会从个人账户上退给戴女士。
就戴女士遇到的情况,从事律师工作的王浩认为,在交费报班时,既然事先没有明确约定交钱后不能退,那么学员在没上课的前提下,要求退班退费是合理的。有一些培训班事前口头承诺“无条件退费”无理由退班”,但一旦消费者真的要求退费退班,则会用各种事由来搪塞和拖延承诺,甚至矢口否认当初的承诺。
王浩提醒消费者应在报班前,对教学时间、地点、报名费、课时费、资料费、师资情况以及退费条件等进行详细了解,并将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等写入合同,避免遭遇“报班容易退费难”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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