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赵文家) 近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物流港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将涉嫌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居某某抓获。
经查,2013年10月,受害人陈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居某某(男,53岁,山西省繁峙县人)。居某某称自己的哥哥是临汾某银行行长,并负责临汾一治理项目资金的发放,可以帮自己承包下治理工程部分项目。
在取得陈某信任之后,居某某与陈某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合作承揽工程。2013年11月初,居某某以承包工程需要运作费为名向陈某索要200万元。陈某支付居某某200万元后,多次催问其工程承包情况,居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拖。直到2014年6月,还未承包下工程,在陈某多次催问下,居某某给陈某退还了85万元,剩余115万元拒不退还。后陈某了解到,居某某和其哥在建设项目中,没有承揽过任何工程。
目前,犯罪嫌疑人居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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