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系统保障能力,近日,山焦焦化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化工检修作业、压力容器管理、基本建设和外委队伍管理”三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为做好“三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该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领导全公司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公司各厂、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局。
本次专项整治以自查自整、公司各部门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全面部署阶段;第二阶段为自查自整阶段,要求各厂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厂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存在问题及缺陷进行整改;第三阶段为专项整治总结阶段,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组织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处罚。
该公司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和各厂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专项整治方案,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全面开展自查自整,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查隐患不留死角,抓整治不留情面,建机制不留空当。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
严格检查,落实责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部门和各厂要严格检查,对发现违章行为,依照公司考核规定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到位。公司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反馈告知被检查单位。对各厂自查自整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除对厂、车间通报批评外,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监督检查,汇总上报。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每一阶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厂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时上报阶段工作情况,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要认真分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予以推广。(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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