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商户:严重违法失信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6-04-07 09:45:11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成华)临汾的经营户们注意啦!今年4月1日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怎样才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一旦列入“黑名单”,企业又将受到哪些惩戒?

  临汾市工商局尧都分局企业监管科负责人介绍,根据4月1日施行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同时,广大经营户必须注意,出现以下情形的,依然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主要表现为: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该负责人说,此外,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因商标侵权行为5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等等,都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那么,一旦上了“黑名单”,企业将会受到怎样的惩戒呢?据介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还将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也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还将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户注意,如果自己的企业已被列入异常名录的,请尽快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以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者 成华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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