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白洁)日前,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的职能作用,按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大会战的实施方案》精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自6月至10月底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执行大会战。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旨在通过全市法院的统一行动和集中执行,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执行难以及久执未结、执行信访案件多发的突出问题,拓展民生优先的执行工作新思路。
此次大会战的主要任务是清理2015年12月30日前立案的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清理化解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和我省涉执行信访申诉案件;清理各级各类银行作为申请执行人,且有明确可供执行财产的借贷纠纷案件;清理截至2014年12月30日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未结执行案件;全市法院符合“失信被执行人”条件的均应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率至活动结束时不能低于50%;全市两级法院均要对拒执犯罪进行打击,要在活动期间拘留一批、判处一批。
为确保执行大会战活动取得实效,全市两级法院积极主动采取执行措施。对纳入执行大会战活动范围的清理案件要依法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及时调查、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申请执行人。
充分发挥信息化查控手段作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积极借助银行、国土、车管等协助部门的资源优势,主动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集中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妨害执行的人员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组织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起来的协调配合机制常态化,对专项行动中移送的犯罪线索要继续跟踪,确保打击效果落到实处。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拒执自诉案件,应当及时予以立案。
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构建公开便民的执行工作机制。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热线、执行值班电话等多种方式,方便执行当事人联系执行法院和执行法官,主动告知当事人执行进展情况及有关权利,促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方便快捷。
大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做好执行过程中对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资金,及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
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电视、报刊、广播、微博、微信等形式扩大宣传,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