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事件回放
选择“套餐”无发票
“因为您选择的是套餐,所以店方不能给您开具发票。”近日,市民杨女士在鼓楼西一家饭店用餐时选择了千元套餐。当用餐结束后,杨女士要求饭店开具餐饮发票时,店方以套餐价格优惠为由拒绝了杨女士的要求。
日前,杨女士在鼓楼西某饭店订了两桌套餐,共计2187元。杨女士介绍,公司宴请客户,需要发票报账。但店方称可以为她手写一张收据。饭店工作人员还表示,套餐不开具发票已经是不成文的规定了,既然消费者已经享受了套餐优惠,就不能再为其开具发票了。杨女士与其交涉无果后,只能拿上“无印章仅写有消费数额”的收据,极不情愿地离开了。
律师支招
饭店拒开发票可举报
那么,在饭店选择“套餐”,究竟能不能开具发票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法律专家。
对于杨女士的遭遇,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俊杰表示,发票是记录经营行为的凭证,消费者有权索要,商家更有义务提供。倘若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折扣服务,那么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部分,依然需要开具发票。市民消费就餐,商家有所得,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商家需要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对于会员卡、代金券等形式的优惠活动仅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即使商家向消费者提供了此类优惠行为,消费者还是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餐饮企业单方面不开发票的规定对消费者是无效的,也是不允许的。
另外,魏俊杰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消费时遇到拒开发票的情况,一定要拿好购物或消费的凭据,及时拨打相关投诉热线,工商或者税务部门会根据消费情况及时对商家做出惩罚,这样不仅避免了消费者自身权利受到伤害,更避免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记者 李静 祁欣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