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补贴标准提高 免费乘车扩大范围
临汾老年人越活越滋润
临汾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全市老龄部门在基础工作上抓规范,重点工作上求突破,优势工作上创品牌,全面发展上做文章,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了全市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尤其是在老年优待维权方面,各县(市、区)、各单位认真落实优待规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各项政策、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高龄补贴标准提高
目前,全市实行高龄补贴的县(市、区)达到11个。汾西县从2011年至今,每年从财政资金中拨付80余万元,为全县所有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实现了高龄补贴全覆盖。今年,该县再次提高补贴标准,百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300元。2016年高龄补贴发放情况为:80—89周岁的老年人2048名,每人每月补贴3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162名,每人每月补贴60元;百岁以上的老年人5名,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上半年共发放补贴资金43.6万元。
洪洞县积极争取资金,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2015年农村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已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经县、乡、村逐户审查,2016年全县农村共有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7456人,截至目前已发放上半年生活补助共计402.624万元。
2016年洪洞县共有百岁老人13人,洪洞县将百岁老人的生活补助金从2016年起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九九重阳节一次性发放。同时,洪洞县还积极 开展了“银龄安康”活动,向全县年满50周岁以上至80周岁的老年人,推广了以保障老年人意外伤害为主的综合险。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
今年春节前夕,吉县县委、县政府领导深入全县各乡镇,对全县90岁以上老人进行了慰问,并对部分农村特困老人送上300元慰问金和慰问品。春节期间,该县共走访慰问了百岁、高龄和特困老人116人,送去慰问金近3万元。
2016年,吉县为全县1368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敬老金100元,上半年共发放82.,08万元。同时,将百岁老人的保健金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今年年初,蒲县根据2015年编制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预算。
一是工作经费和交通费,预算资金5.5万元。二是为80—89周岁的高龄老人发慰问金,每人每年20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3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2000元;预算资金35万元。三是积极向财政局申请建立农村特困老人救助资金,预算金额20万元。四是编制百岁老人生活补贴费用,根据有关文件60—99周岁特困老人的生活补贴由民政局实施,老龄办负责百岁以上老人的生活补贴发放,每人每月300元,预算资金10800元。
免费乘车扩大范围
“6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政策是汾西县利民为民实事之一,该政策从2011年实施以来,享受范围不断扩大,县财政每年拿出20余万元用于补贴免费乘车项目。今年上半年,新增办理免费乘车卡150余张。
吉县财政每年将36万元直接拨付给县交通局,用于全 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
经过近3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洪洞县落实了全县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优待政策,此项惠民措施实施以来,得到了广泛的赞誉与好评。
目前,临汾市区和8个县(市)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可以免费乘坐市(城)区公交车;其中,乡宁县全面免费乘坐公交车,侯马市、霍州市、曲沃县、汾西县、吉县、浮山县、洪洞县将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下延至60周岁。同时,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优待证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的公园、旅游景点。
下一步,我市老龄工作将围绕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构建为老服务体系,着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记者 韩晓芳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