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韩晓芳)7月26日,尧都区水塔社区林女士以自身经历提醒自媒体公众号推荐东西时一定要谨慎,多查查,多看看。
林女士的公司创办了自媒体公众号,那天,她收到一条信息,对方意欲在她的公众号头条发一个关于减肥茶的广告。
对方发过来一个文案和一张图片,文字内容是:“我来自沂蒙山区,干了40年中医,从太爷爷开始就几辈从医……2014年,我决定将经过本人长期验证的减肥特效药方贡献给大家。”“老中医”还说,以前经常有人找他要配方,然后回家自己买药自己熬,很不方便。后来,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的孙女建议把药材配好以后,放在透明的三角包里,在开水里泡十多分钟就能直接喝,既方便又有效。
对此,林女士十分慎重,仔细看了对方发过来的图片,发现所谓的减肥茶许可证号为辽药健生证字(2005)0006,执行标准为O/LTF0003S-2015。于是,她便在《辽宁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公告(第二期)》中,仔细找了好几遍,都没有找到这个批号。
再对比对方发过来的图片和文案中的配方,林女士发现二者相差甚远。至此,林女士确定对方系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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