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苏亚兵)1—10月份,我市PM2.5浓度均值为5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在有效监测天数283天中,优良天数215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76.0%,超过全年目标4.6个百分点。综合质量指数为6.15,同比持平。
进入冬季采暖期以来,受到不利气象因素影响,京津冀等多个区域3次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过程,受地形、气候因素影响,我市连续六次启动重污染预警。10月1日至11月25日,我市PM2.5和SO2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5.9%、209%。11月1日至26日,重度及以上天气15天,二级以上天气只有3天。
面对重污染天气,我市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努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投资3.1亿元,实施了市区9个城中村集中供热、42000户洁净焦替代和市区155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茶浴炉清洁能源改造。
11月13日凌晨,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连夜召开由环保、气象等部门参加的紧急会议,安排部署应对措施。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分成6个组划片包干督查,采取市区联动执法、零点行动等方式,对市区建筑工地施工、土石方拉运、营业性锅炉燃用清洁燃料、居民燃用洁净焦、露天烧烤摊点使用环保炉和城市周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夜间突击检查。截至26日,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63人次,检查污染点源731处,发现问题233处,并及时进行查处。
11月1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下发了《临汾市应对重污染天气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包括煤烟污染、扬尘污染、移动源污染、工业污染、低空面源污染五个治理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一个管控等15项具体工作任务;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禁燃区采暖期燃煤运输销售使用综合整治的通告》,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实行综合整治。
11月18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市委书记岳普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多次带领环保、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市多家重污染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对污染问题较多的企业及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治理等,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特别是11月25日接到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后,我市连续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市政府专题会和全市电视电话会3个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全市应对重污染天气措施,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提出了坚决遏制扬尘污染、全面整治煤烟污染、严厉打击焚烧行为、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综合治理有机废气、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铁腕”开展监督执法、严肃问责追责十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编制了《临汾市应对重污染天气知识手册》,市交警支队发出了部分县(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公告,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工会、市妇联分别发出了“治污减霾从我做起”倡议书。
11月22日—26日,市、县(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翼城县)两级执法人员,对辖区建筑工地施工、土石方拉运、营业性锅炉燃用清洁燃料、居民燃用洁净焦、露天烧烤摊点使用环保炉、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及城市周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5天内,共出动执法人员2649人次,检查污染点源1138处。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市经信委立即通知各县(市、区)政 府,要求辖区内相关企业立即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所有采石场、石材加工厂、煤焦发运站实施停产。交警支队出动警力882人次,出动警车103辆次,劝阻大型货运车辆进入市区621辆次,闯禁令处罚5起。住建局对市区37个在建施工工地下达了停工通知,并排查了全市烧烤摊点和经营门店65家。交通、公路部门出动了5个检查组,检查20余家运输企业;出动执法车8辆次,人员782人次,出动清扫车、洒水车等机械40余辆次、农用车3辆次,清扫垃圾750立方、路面937万平米。市教育局对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全部停止户外活动。尧都区、霍州市、洪洞县、襄汾县、临汾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县(市、区),均按照要求立即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在严峻天气条件影响下,我市积极应对,全民动员,在打响驱霾攻坚战中,展示了必胜的决心。
责任编辑:实习生卫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