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扔”的
本网呼吁 为了良好环境和他人人身安全 快快住手
临汾新闻网讯 关于高空抛物的新闻,在网络上、现实中早已司空见惯,烟头、果皮、垃圾甚至是花盆等重物,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扔”不下来的。毫不过分地说,“高空抛物”已经成为当下城市公共生活中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疾,甚至会将一座文明城市的形象毁于一旦。
12月6日,有市民向本网反映,市区漪汾花园2号楼有居民经常从窗户往下丢垃圾,有时是烟头、纸巾,有时甚至将剩饭剩菜抛掷楼下,居民对此怨声载道。
7日上午,记者来到漪汾花园了解高空抛物这一情况。在一户居民家中,通过窗户能明显看到地上的垃圾,有些剩饭虽然已经风干,但是地面上留下的油污面积达到了四五平方米之多。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小区的第一批住户,之前没有发现高空抛物这一现象,但从今年9月份起,时不时会发现自家阳台前有散落的垃圾。
“我们这栋楼有一个群,大多数住户都在群里,大家平时就在群里聊天,发生了高空抛物这一事情后,大家在群里也讨论过,谴责高空抛物的事主。”陈先生说,都是一栋楼的邻居,也可能是小孩儿不懂事随手丢弃的垃圾,大家都没有深究是哪户居民乱丢的垃圾。
可是6日晚上,我们一家人正在看电视,就听见‘砰’的一声,随后就发现窗户外多了一堆垃圾。”
气愤之下,陈先生到楼上查看到底是谁乱丢的垃圾,但没有人承认。所以,他向本报反映,希望能让更多的人谴责这种不文明行为。
据了解,从高处抛下的垃圾因为有重力,是自身重量的数十倍,随着楼层的增加,冲击力会变得更大,一旦砸到人身上,后果不堪设想。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而又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除低层住户外,整栋楼的业主都要承担连坐责任。高空抛物虽然一时方便了自己,但是也给自己埋下了隐患,一旦伤害到他人,后患无穷。
本网在此呼吁:为了良好的居住环境和他人人身安全,快快住手,不要高空抛物。
记者 苏亚兵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