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策 部门联动

临汾市全力以赴抗雾霾

2016-12-15 09:54:2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苏亚兵)针对近期我市市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较差,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的严峻形势,12月13日,我市继续维持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市委、市政府对此给予高度重视,迅速调度部署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全力以赴稳健应对。

  市政府有关领导屡屡奔波、赶赴工矿企业的现场一线视察调研,并多次召开应对重污染天气专题会议,约谈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负责人,及时尽早协调解决雾霾天气防治的具体问题。与此同时,市直相关单位、部门及相关县(市、区)也纷纷制定了防治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措施,团结一心矢志不渝,众志成城合力攻坚,志在根本扭转今冬我市雾霾天气频发的不利局面,真正打赢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安排,12月12日,市、县(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翼城县)两级执法人员,对市区建筑工地施工、土石方拉运、营业性锅炉燃用清洁燃料、居民燃用洁净焦、露天烧烤摊点使用环保炉、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和城市周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县市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土石方拉运、营业性锅炉燃用清洁燃料、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县城周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12人次,检查污染点源199处,对发现的12个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市安监站组织3个检查组共16人对22个施工现场扬尘 治理情况继续进行巡查,督促工地洒水降尘。市执法队出动4个检查组共21人,继续对监管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巡查,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市质监站对各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巡查,出动5个检查组共10人,现16家企业全部处于停产状态。

  市交通局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继续维持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2016年第13期(补充)文件精神,继续通过微信平台、交通网站、电子屏幕等多种渠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安排了8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直各相关单位进行环保、安全大检查。全市运管系统出动30个检查组,巡查人数107人,巡查企业66户。综合执法支队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执法人员20余人次。养护公司继续对所辖路段二次扬尘治理情况进行巡查,出动两台扫路车对所辖路域进行大面积清扫作业,68人对扫路车盲区进行清扫,出动一台洒水车进行适时洒水。客运管理处出动检查车辆43辆次,检查人员107人次,加强对公交、出租车的监控巡查。公交车市区共增加备用车辆12台,主干线路早晚各增加60分钟,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市区出租车、公交车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预警信息及8条环保标语;市区每辆出租车张贴环保标语;倡导绿色出行,在市区投放公共自行车2200辆。

  市公路局出动清扫车两台、水车3台、农用车8台、人员120人,清扫道路115公里,冲洗路面28公里,清理垃圾183立方米,清洗护栏25公里。

  市经信委截至12月13日16时,根据尧都区、临汾经济开发区、侯马市、襄汾县、霍州市、洪洞县6个县(市、区)上报的情况,要求各县(市、区)积极应对,采取措施。其中,尧都区组织了5个督察小组,对全区按调度令进行督察;临汾经济开发区出动两个小组11人次,检查企业9家;侯马市检查企业6户,并将各企业实际措施上报;襄汾县出动驻厂工作组22个、督察组两个,检查企业22户;霍州市出动两个小组20人次,检查企业7家;洪洞县出动3个小组7人次,检查企业4家。

  尧都区环保局对10家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企业驻厂监管。分河西、河东和城市三个片区,采取24小时不间断巡查的方式,继续加大力度检查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营业性炉灶,严禁使用烟煤,严禁焚烧垃圾、树叶,并对工矿企业进行检查。区经信局对10家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企业实行停产措施,其中:3家水泥厂停产;两家电厂及一家焦厂有供气供热任务,进行最低负荷生产;剩余4家全部通知停产。区建设局对辖区46个建筑工地全部停工,并派专人继续24小时巡查。区国土资源局重点检查10处开发造地项目、26座非煤矿山企业、一处地质灾害环境治理项目工地的停产停工情况。区教科局已向全区学校再次发布红色预警,坚决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区工商局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105户,下发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6份,规范办照5户。

  各相关县(市、区)继续启动红色一级响应,并积极上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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