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1月1日晚10时许,许多家住市区城北区域的居民听到零星的炮声。时值雾霾来袭,燃放烟花爆竹必然加重了空气污染,如此行为着实不应该。
2016年12月27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燃放区域和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凡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了除夕、正月初一及十五三天以外,限制区域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我市大部分地方并没有在元旦期间燃放爆竹进行庆祝的风俗,只是部分市民的个别行为。记者希望,大家都能够约束自己,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减少或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为治理雾霾出分力。(柴云祥)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