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赵京红) 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成果,确定了全国163家示范单位。尧都区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据悉,山西省仅有5个检察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认真落实高检院与省、市检察院关于检察委员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检委会工作建设,狠抓各类案件的落实,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展开,新形势对检察委员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2016年,尧都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完善检察委员会职能,不断加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委员会议事决策水平,有效促进了检察委员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高。
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我院这项荣誉,不仅是对我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的肯定,同时更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我院将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检察委员会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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