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2月4日是春节后的上班第一天,翼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忠杰始终牵挂着一起涉军执行案件,当天李忠杰携执行干警把执行款亲自送到陈某手上,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就像这冬天里的暖阳照到当事人的心田。
2015年的夏天,陈某诉称2013年8月,经人介绍,他与被告刘某认识,在相处一段时间后,按照当地习俗经媒人给付刘某十万一千元彩礼,并举行了结婚仪式。随后,刘某随陈某到其服役的部队共同生活,并于同年9月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完全不合,刘某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且在部队期间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吵架、打架,不久刘某回到翼城,二人长期分居。陈某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请求法院依法判处与刘某离婚,并全额返还彩礼款。
法院对查明事实进行考量,依法判决解除陈某和刘某的婚姻关系,刘某返还陈某彩礼款5万元。一审判决生效后,陈某认为夫妻生活时间短且给付女方彩礼给他家庭生活造成困难,要求返还彩礼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上诉至临汾中院。中院再审认为,上诉人陈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陈某和刘某的离婚官司该画上句号,但是判决生效后,刘某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陈某又到翼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李忠杰亲自制订执行方案,执行干警3次上门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执行压力法律震慑下,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该院把执行涉民生案件作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结合临汾市中院在市县两级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行动,翼城法院把执行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特殊群体特殊关爱,院党组崇尚实干,以上率下,执行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道路,执行周期大大缩短,执结率大幅提升,2016年执结率达91.62%。
(武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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