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土地“草契”现身尧都区

2017-02-20 20:30:4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张春茂) 近日,家住市区五一西路的赵师傅收藏了一份特殊的契约。这份契约为“草契”,虽然纸张有些皱褶,但是保存基本完整,文字大多清晰可辨,记录了民国年间的土地买卖。

  这张“草契”是赵师傅从万宝泉古玩市场淘来的,当时与该“草契”一起摆放的还有许多清代末期至民国期间的各种契约。赵师傅之所以选择这张“草契”是因为其保存完整,内容较为清晰,而且记录的是临汾本地的内容。

  赵师傅收藏的这张契约上有“草契”两个大字,内容从右到左依次填写。通过“草契”内容可以得知,交易的这块土地位于“村东走马地里一段”,土地面积为“六亩捌分三厘”,该地为“南北畛”,即南北走向。这块土地的界限为“东至左小长,西至左宽锁,南至业主,北至渠。”当时的交易价“言明时价洋捌元”。为避免纠纷,草契”规定:当日钱业两交,各无异说。并且明文写到:自成交之后”,如有纠纷,由卖主一面承担,与买主无相干。”最后还有“空口不凭,立卖契……”等文字。

  交易时随带“旧契”原根”,并且写有当时的参与人员,公证人”一为“左聘卿”,另一人为“左邦彦”,说和人”一为“左秉章”,另一人为“左登杰”。此外还有“产邻”书契人”等。契约签订时间为“中华民国十八年七月初四日”,立契人为“左建德”。在这份“草契”上,还有四个非常明显的红色方形印章,其中两个印章上可以清楚地辨认出“临汾县xx印”等篆书字样。

  “这虽然是一份‘草契’,但考虑非常周详。”赵师傅介绍,这份‘草契’记录了当时的‘临汾县’即现在尧都区)民间土地交易的形式,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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