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背信弃义骗钱财 悔不当初入囚牢

2017-03-12 22:44:53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被告人卫某在庄严神圣的法庭面前,终于低下了头。这是2016年8月份侯马法院庭审时的一幕。

  2014年2月份,被害人刘某(化名)到医院看望被告人卫某的父亲,卫某在得知刘某的儿子大学毕业工作无着落时,便摇唇鼓舌,忽悠刘某,说上面有人有关系,肯定能帮他儿子安排工作。同年2月25日和5月29日,卫某分两次从刘某处拿走8万元;之后,刘某因好长时间等不到儿子上班的消息,便要求卫某退款,卫某以各种理由搪塞后失联。

  2015年7月份,卫某和刚刚相识不久的被害人王某(化名)借钱,谎称其承包了一所学校的食堂,因制作的凉皮导致多人食物中毒住院治疗需要赔偿,从王某手中借走1.3万元,到期未还;随后,王某因父亲得病住院,按其借条上写的地址、门牌号寻找,发现卫某根本不在此居住,打电话给卫某,卫某失联。

  被害人刘某和王某决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分别于2016年1月9日和5月25日向侯马市公安局报案,警方随即开展网上追逃,在北京警方的协助下,于5月4日将卫某抓获。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共计9300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侯马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卫某有期徒刑3年;在法庭上卫某表示悔罪认罪,但为时已晚。( 方辉)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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