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年来,隰县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把“五关”,不断完善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严把编制职数关。该县严格按“三定”方案配备干部,对动议干部的理由、数量批次、编制职数、人选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提前报告;严把提名推荐关。在推荐提名过程中,公开推荐职位、任职资格、职务标准,扩大民主推荐的群众基础;严把审核准入。认真核实核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凡是档案有涂改造假的,一律不考察、不上会研究;严把“四不通过”关。对多数成员不同意的不通过,有重大反映、问题没有核实清楚的不通过,临时动议的不通过,发现有回避关系未按规定回避的不通过;严把全程记实关。对提拔重用的干部在本单位、电视台、《今日隰县》等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实绩公示,凡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进行及时查处。(吴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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