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人:旅游途中意外受伤 如何维护权益

2017-07-12 21:08:21 来源:临汾新闻网

    暑期,家长带着孩子外出旅游,饱览山川美景本是件幸福的事情。可刘美丽(化名)却在旅游途中,意外受伤,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影响了家人继续游玩的兴致。刘美丽受伤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险赔偿,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外出旅游买保险究竟该注意什么问题?今天的《普法》栏目就与您聊聊游客在旅行过程中受伤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外出旅游受伤

    趁着孩子放假,刘美丽一家人前往某地游玩。在游览景区时,刘美丽不小心摔伤,导致腿部骨折。

    事后,刘美丽才知道,旅行社并没有按合同约定在出发前为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因此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刘美丽遂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是否必须为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呢?若没有办理保险,旅行社应该为游客的损失担责吗?

    律师以案说法

    就刘美丽的遭遇与疑问,山西金贝临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晶给出了解释,旅游意外保险属于商业性质的保险,主要靠当事人自愿投保,一般情况下旅行社没有为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的法定强制义务。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旅游合同中约定由旅行社购买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或者旅行社承诺为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则旅行社应当履行该项约定或承诺,否则将构成违约,应对游客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韩晶表示,现实生活中,如果游客发生意外伤害进而对旅行社提出法律诉讼时,旅行社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往往成为判断旅行社有无过错或者存在违约行为的关键。一般来说,游客在旅行过程中,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告知、危险警示、协助和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等。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可以选择侵权或违约来向旅行社主张权利。如果游客选择侵权诉求,旅行社必须对游客遭受意外伤害存在过错,否则旅行社一般免责。如果游客选择违约诉求,则要看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合同约定,此时如果旅行社没有遵守合同约定并导致游客遭受意外伤害,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韩晶还提醒广大游客,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强制投保的险种,根据该责任险规定,由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旅游者人身伤亡,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旅游者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可以负责理赔。对于旅游途中如果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游者自身过失所致,则不属于旅行社的责任范围,游客不能获得保险理赔。所以,市民在外出游玩时,旅行社没有承诺或约定为游客购买意外伤害险的情况下,游客本人最好再购买一份游客意外保险,以便取得双重保障。同时提醒游客,发生意外事故后,应该及时收集相关医院出具的证据,如诊断证明、化验收据、意外事故证明等,因保险公司必须依据这些证据来认定事故的责任、确认赔偿数额。

    记者祁欣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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