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2017年4月,消费者协会接到3位老人的投诉,称3月份在某商家举办的某品牌健身器特价销售活动中,工作人员热情地向他们介绍此款健身器对身体的多种益处,尤其是重点推荐此产品连续使用10天后,可治好腰痛等病症。
同时,该商家还以3位老人如果一同购买,每台再给予200元优惠的条件,让几位老人着实心动。当即,每位老人花费了1300元购买了此品牌健身器。
然而,回去后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健身器,老人们在12天后均感觉没有任何效果。经过咨询医生后,几位老人认为上了当,要求商家予以退货,却遭到对方拒绝。随即,3位老年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了反映,希望得到解决。
案例评析:依据《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本案例中,商场工作人员在为3位老人介绍健身器材商品时,不仅存在严重夸大其功能还有为了达到促销目的,针对老年人自身特点擅自夸大其医疗功效的现象。最终,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多方调解,该商家表示愿意将3位老人购买健身器的费用全部退还。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消协提醒: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注意,在购买任何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不要轻信工作人员的口头介绍,一定要仔细查看商品的说明信息。同时,购买商品后要向经营者索要票据,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可向消协或其他部门提供维权依据,避免因依据不足而使自身的利益受损。
记者 成华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