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于先生:分店关闭 一卡通用咋就不能用了?

2017-09-26 18:57:21 来源:临汾新闻网

    案例简介:2017年4月,消费者于先生向消费者协会反映,自己在某理发店分店办理了500元的预付卡。该理发店分店声称此卡可在同品牌的不同门店使用。谁知不久后,该分店关闭。然而,总店的负责人拒绝于先生使用预付卡消费的请求。无奈,于先生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案例评析:本案中,于先生投诉反映的案例是一起典型的预付款消费卡投诉。预付款消费从具体的表现形式讲,就是“预付式消费卡”;从经营角度讲,应称作“收预付款式经营”,含义可以界定为经营者先向消费者收取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在之后约定的一定期限内,再由经营者按预先预定向消费者提供全部商品或者服务。

    根据《消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先付费后消费”一般表面上看起来都比较实惠,但实际上消费者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消费者进行预付款消费时,一般没有签订合同,仅凭消费者持有一张消费卡来说明双方具有的关系,消费的记录也只有经营者进行书面登记或在经营者的电脑中登记,而消费者并不掌握消费情况。消费者对商家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缺乏明确衡量标准,对其所作的虚假承诺缺乏证据。

    最后,经过调解,该总店负责人表示,在分店办理的预付费卡上的余额,于先生可以在其总店以换取产品及接受染烫发服务的方式进行消费。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通过本案,消费者协会提醒大家,应尽量选择现金消费,若要办卡最好选择信誉好的店家,办卡期限也不宜过长。此外,在办卡过程中,建议查询对方的工商登记、实际经营人情况,要求店家签署书面协议并要求其盖章、开具发票。

    记者成华


     

责任编辑:付基恒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日报晚报版、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