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法院推进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2017-12-17 22:32:51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12月6日上午,市中级法院第十一法庭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并直播,此为临汾市中级法院与运城市中级法院对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交叉管辖以后,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被告运城市盐湖区区长李哲出庭代表政府进行答辩、庭审。

  当天庭审直播的系运城市盐湖区姚孟办岳坛村张某诉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共4案,因原被告相同,第三人为原告的4个亲兄弟,所诉土地登记行为相互之间具有关联性,故对该4案进行合并审理。庭审中,根据当事人起诉状和答辩内容,合议庭归纳了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被诉土地登记行为是否合法三个争议焦点。在审判长李曦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逐一举证质证,充分阐述了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就争议较大的事项,审判长随时进行发问。

  本次开庭中,被告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的“一把手”出庭应诉答辩,并充分参与到庭审的各个环节,就案件本身发表事实和法律意见,同时在最后陈述时表示支持公民通过合法的诉讼来解决争议,合理维权,政府部门要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被告会尊重法院的判决并主动履行。庭审严肃有序进行,保证了各方当事人充分陈述的权利,也促进了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因该4案涉及焦点较多争议较大,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次,庭审直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不仅能够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也为其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市中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一审案件交叉管辖,公平公正审理行政案件。自2016年5月1日起该院受理的一审案件与运城市中级法院实行交叉管辖。为做好交叉管辖后的行政案件审理工作,由副院长李曦带领行政庭审判人员赴运城市中级法院与运城市人民政府进行工作座谈,主要就交叉管辖后案件受理、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通过一年来的审判实践,逐步实现了“法院内外部去行政干预”的预期效果。通过此项制度安排,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地方干预明显减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增多,案件审理回归到正常的诉讼秩序,被告行政机关更加注重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有效降低了当事人与当地法院和政府的抵触情绪,并有力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张俊青)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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