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开开心心过元旦,购买商品多留神。眼下,元旦钟声即将敲响,各路商家随之“摩拳擦掌”,纷纷打出促销、清仓、打折返券等一系列“销售大旗”。为此,12月25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元旦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留存证据便于维权。
商场购物:看准“商品”再下手
“满300送100”全场5折”买一赠一”……元旦前夕,随着节日气氛的日渐浓郁,市区各大商场、购物中心也随之开启了岁末“疯狂”模式,为了抓住这一销售的“黄金档期”,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无论以哪种方式购物,面对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您都得看准了再下手,一旦发生问题,要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工作人员介绍,购物前,广大消费者应当详细了解促销活动的规则、时限等。尤其在实体店购物时,则更要留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虚构原价,赠品是否标明品名和数量,价格承诺是否履行或完全履行;网络购物时,则需要重点核对商品或服务的页面价格、购物车价格、结算价格是否一致,及时截屏留存购买各环节网络页面、客服聊天工具中的商谈记录和付款凭证,以备维权所需。
外出就餐:注意“细节”慎消费
往年,元旦假期期间,随着市民外出就餐频率的增加,随之引发的消费纠纷也时有发生。因此,工作人员提醒大家,消费时一定要注意“细节”,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比如,在预订餐时,需注意了解餐饮服务项目等,要问清节日期间打折、降价、附赠等促销内容、优惠范围、时间和条件等,并且双方在签订书面协议时要标明。就餐结账时,一定要核对账单,防止出现实际用餐价格与促销价格不相符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
同时,随着消费者对团餐的日渐青睐,大家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团购券的商品和服务内容,对一些模糊的消费内容、宣传上含有歧义的,应提前致电饭店咨询或者预约,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假日出游:签订“合同”保安全
随着元旦假期的到来,选择外出旅游欢度节日的市民不在少数。为此,市消协部门提醒市民,外出旅游提前做好“功课”十分必要。消费者在旅游前,要选择有营运资质、诚信度高的旅行社,应与旅行社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旅游合同,对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标准,游览、娱乐、自由活动项目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此外,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遇到消费纠纷,可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维权时,最好能提供全面、有效的证据,便于及时处理解决问题。
记者成华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