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检察机关推行捕诉一体化工作

2018-05-28 16:11:17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化工作,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以及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从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到出庭支持公诉,均由同一个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承担,同时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职责。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基本的、核心的职能,实行捕、诉部门分设,对检察机关内部实行内部制约提高办案质量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捕、诉分设的情况下,由不同的办案主体对同一案件重复审查,造成重复劳动,形成了司法资源浪费。在当前司法改革全面推开的新形势下,员额检察官制度、内设机构整合的实行,导致司法资源严重不足。实行捕诉合一、推进捕诉一体化,是破解当前案多人少局面,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临汾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整合后,大部分院捕诉部门合并,为实行捕诉一体化提供了客观条件。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检察机关必须转变司法理念,由“以侦查为中心”转变为“以审判为中心”。临汾检察机关顺势而为,积极推动由捕、诉分设向捕、诉一体化转变,打破捕、诉分设的壁垒,使刑事检察工作的一切活动都围绕刑事审判来进行,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大力探索检察引导侦查的途径和领域,重新构建刑事法律监督新格局。

  针对捕、诉分设30多年形成的相对独立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制度体系,捕、诉合一以后,如何相互取长补短,进行优化组合,形成合力,做到1+1>2,实现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的有序有效衔接、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是当务之急。临汾检察机关通过抓好原侦查监督和公诉岗位检察官“结对子”活动,将重心放在出庭公诉上,着眼培养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本领高强、能打硬仗的新时代综合检察人才队伍,既注重强化实施精准监督的能力,又注重提高公诉实战能力,确保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相互促进,尽快适应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观摩示范庭、刑辩对抗赛等活动,建立岗位练兵常态化机制,促进检察官在学中练、练中学,尽快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通过建立“刑事检察人才库”和制定《观摩示范庭组织评议工作规程》《刑辩对抗赛实施方案》等,培养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既懂侦查监督又精通公诉业务的专家型公诉人、侦查监督能手等高素质复合型检察人才,为稳步推进捕诉一体化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表示,推行捕诉一体化工作,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对于完善法律监督理论和制度体系,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面对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法律监督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的新形势,我市检察机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迎接挑战,攻坚克难,把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化工作作为2018年“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创造出临汾经验,奋力开创新时代我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刘俊平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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