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司法建议作用 促进行政审判工作

2018-07-16 17:33:13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山西汽运集团侯马运业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经济开发区保税物流分公司诉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行政赔偿两案过程中,发现某县交通运输局在作出处罚过程中,存在配备执法记录仪的情况下未能进行记录、勘验(检查)笔录的见证人自行按手印但签字由他人代签、立案审批表中联系电话存在后补但未进行备注等执法不规范的地方;在审理山西德馨和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一案过程中,该院发现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在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表述存在瑕疵,同时可能存在不当设置办理社保登记前置条件、直属单位沟通不畅等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监督,在上述案件审结的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发送了两个司法建议,并要求及时进行回复。某县交通运输局回复称,在收到司法建议后,一是切实加强执法规范教育,合法履行交通行政管理职责;二是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邀请多名在行政执法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法律专家进行授课,力促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把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工作常态化,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回复称,关于法律文书中法律适用表述瑕疵问题,拟采取加强执法培训,定期组织专项培训,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的措施:一是责成相关直属单位积极整改;二是加强学习,通过纪律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等形式,提高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经办规程的要求进行参保登记、缴费,不得违规设置障碍。

  该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促进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具有积极的作用。(张俊青)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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