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刘静)根据市委办公厅临办发【2017】16号、厅字【2017】29号文件精神,就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中心、市委讲师团、临汾市广播电视台、临汾日报社、临汾市文联六家包联单位就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学习情况、成立领导小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情况、建立汇报报告述职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进行交谈等方式,了解到各包联单位不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等。认真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汇报报告述职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考试,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各单位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专项督查包联单位的同时,要求他们在守纪律、讲规矩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全过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纪律和政治纪律,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深入持久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要讲好临汾故事,传播好临汾声音。真正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就要把好方向,管好队伍,守好阵地,做好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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