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人:为买房假离婚? 当心这些法律后果

2018-08-20 09:49:1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为了规避限购政策,通过假离婚,夫妻中的一方 “净身出户”,变身为可享受较低首付款比例(即按首套房算)和相关税费优惠者,是某地一些所谓“头脑灵光”的人为了优惠买房想出的招数。然而,这种做法看似“一劳永逸”,事实上往往事与愿违,得不偿失。记者咨询了山西尧之天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些有关假离婚的风险和危害。

  假离婚买房的法律后果

  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不可小觑。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有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假离婚时签订的复婚协议是否有效

  在假离婚的情况下,无论双方是去民政局,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要本人亲自到场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思,所以双方呈给离婚登记人员或法官的协议上肯定不会写明二人是假离婚,也就是说这种明确双方是“假离婚,购房后再复婚”的协议只是双方的私下协议,是一种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的协议。

  因为“复婚”即“再结婚”,也同样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这里最密切相关的一点是,公民有复婚的自由,也有不复婚的自由,以一纸协议要求对方必须跟自己复婚,而对方并不愿意,自然不受法律保护,为此设置的惩罚性措施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任何一方以为有了这一纸协议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想法,尤其是以为“假离婚”对双方并无真离婚的约束力,从而轻率听信对方对财产处分及其他事项的安排,是对法律的误读和对自己的极其不负责任。

  假离婚买房的风险

  很多人都觉得假离婚是一件小事,无非就是两个人去查一下征信记录,看看对方名下有没有贷款记录,之后就拿着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再去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然后由没有贷款记录的一方去购买新的房子,并办理银行贷款,等拿上了银行的贷款就复婚。

  可是,实际上假离婚买房并没有这么简单,虚假离婚其实就是一种无视国家法律的行为,而假离婚买房可能就会构成欺诈行为,这时就会为当事人引来官司,最后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还留下了不良的记录。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复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誉等级。

  记者 荀丹薇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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