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为解决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上市交易实行不动产登记问题,市政府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操作规范》(晋国土资发(2017)42号)及相关法规和规定,决定对符合转移登记条件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为此,记者在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了解。
登记范围
临汾市城区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2011年6月11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登记条件
权利人买卖双方已签订买卖协议,且能够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登记原因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缴纳标准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按照成交价的1%收取,如成交价低于税务部门计税评估价的,以税务部门认定的计税评估价为准。
登记流程及办法
一是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咨询窗口确认土地取得方式及有无司法限制等情况,并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二是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转移综合窗口由房产部门工作人员录入基础信息进行存量房合同备案,转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评估系统调取评估价格,收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相关税收。
三是申请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到不动产收费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税务部门计税评估信息与契税完税证的计税依据核对无误后,按完税证所载的计税依据确认成交价并收取土地出让金。
四是申请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土地出让金票据和所需资料到不动产转移综合窗口先由房产局工作人员办理房屋交易确认手续,再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办理转移登记。
五是转移登记实施后土地使用权类型记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起始期为该宗地内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之日起计算,不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手续。
不动产证的重要性及重要作用
不动产证是购买房产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动产证是该房产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问题时的有效证明文件;不动产证是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时的法律依据。不动产证的重要作用主要包括:
1.不动产证是房产在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时需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办好不动产证的房产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任何房产交易行为的第一个步骤就是验证不动产证的真实和有效性。可以这样说,不动产证是一切买卖交易的基础法定文件。
2.没有办好不动产证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转让、赠予和继承的。在没有拿到不动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该房产的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
3.不动产证是置换与出租的前提。没有不动产证,置换与出租等形式的房产交易行为同样无法进行,即使签了相关合同或协议,也会被视为无效,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4.没有不动产证该房产不能质押、典当。在没有拿到不动产证之前,该房产无法进行质押、典当等行为,无法通过房产的质押、典当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5.没有不动产证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没有不动产证,在该房产所处土地被征用或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现在房产市场上的所谓“小产权住房”,就会因没有不动产证存在这些问题。
6.没有不动产证房子所有权不是你的。在没有拿到不动产证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开发商或前业主。如果开发商或业主存在将房产抵押借贷的行为,或因债务问题被强制执行时,该房产可以被债权人(如银行)依法拍卖还贷。
记者 李媛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