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玉峰) 1月30日上午,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情况,并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等意见和举措,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办理了一批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积极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发布会上,市人民检察院还公开发布了全市检察机关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分别是蒲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郑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监督案;古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敲诈勒索案;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兰某职务侵占案;安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范某等5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光某寻衅滋事案;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郭某诈骗案;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4人重大责任事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