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水是生命之源,水源地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基础和命脉。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不懈努力下,在各职能部门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水源地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但是,由于我市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未形成常态化的保护机制、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导致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职责界定不清、把握不准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水源地保护的步伐和效果。
水源地保护艰难前行
龙祠村位于尧都区金殿镇,地处姑射山脚,因村中有一龙子祠泉而得名,是我市35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之一。数千年来,龙子祠泉,如蜂房蚁穴、群泉争涌,四周渠道纵横、密如蛛网,泉水泽润于民,是临汾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甘洌的泉水,让人们依山而建、依水而居,在这个依山傍水的小村落里,处处可以听见泉水汩汩的低吟声。
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让龙祠声名在外,然而,从上世纪开始,在动听的泉水声中,还夹杂着另外一种声音。一些村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进入泉源保护区范围内非法炸山采石,毁坏了龙祠泉周边的自然环境,也给泉源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水源地的饮用水安全,2003年,市委、市政府对水源地周边开山采石以及焦化污染等行为全面禁止取缔。
那个昔日泉清柳绿、风光怡人的龙祠泉又渐渐回到了村民的视野。可是好景不长,从2010年开始,“自助式”野外烧烤在龙祠水源地悄然兴起。水源地下游有一片茂密的树林,成为人们近郊出游的避暑胜地,这里常常可以看到烧烤、啤酒、麻将、吊床……一些村民还建起了餐饮场所。
据尧都区金殿镇龙祠村村委会副主任刘更华回忆,随着游人越来越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环境污染、水源污染现象也愈演愈烈,树下面、河里面丢满了垃圾,报纸、一次性餐具、纸杯、餐巾纸、饮料瓶等随处可见,连水面上都漂着一层厚厚的油花。
水源地保护刻不容缓。市主要领导多次现场督办指挥龙祠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净源”行动。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位于金殿镇晋掌村小树林的27家非法野外烧烤餐饮场所进行依法拆除,中华鲟养殖基地的6家非法野外烧烤餐饮场所也在职能部门的督促下自行拆除。
“问题清单”再敲警钟
“小树林烧烤”的时代虽然一去不返,但龙祠水源地的保护却又一次引发了人们的关注。2018年5月22日,一份《临汾市尧都区龙祠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赫然出现在了临汾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龙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污水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旱厕,存在污染隐患;309国道穿越一级保护区,未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采取严格管制措施;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需要推进标准化生产;控制农药、化肥、地膜等使用,逐步减少农药、化肥、地膜使用量;保护区内农村居民供气供热环境卫生需整治,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取缔散煤使用;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存在陈旧老化、不规范。
这张清单暴露出来的每一个问题都直击要害,实实在在地道出了龙祠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隐患。于是,市委、市政府再次发起了水源地保护的指战令,党政领导多次督办、职能部门群策群力,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一一对照,逐条整改……
经过一年的努力,管网建设进展有序,旱厕改水厕马桶正待安装,煤改气管道建设已经完工,每天定时都有垃圾车来收集垃圾,耕田不用农药和化肥……除了对保护区居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整改,穿越保护区的309国道也将全面改道,严防危化品运输车辆对水源进行污染。并对泉源进行封闭、绿化、监控全覆盖,加强宣传及巡查力度。
虽然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水源地污染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关云山却有自己的见解,“这些年在水源地治理方面,我们下足了功夫,涉及的各个部门和当地老百姓都非常配合和理解,但怎样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深入杜绝生态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隐患、问题、漏洞呢?所以必须对水源地的保护进行立法”……
水源地保护“立法之旅”
用法律武器来捍卫水源地安全,这是专家的呼吁、代表的心声、群众的期盼,更是人大的职责与使命,为了让水源地保护有法可依、形成常态,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开启了水源地保护的“立法之旅”。
市人大代表李春玲全程参与了保护水源地办法出台的全过程。她感慨地说,饮用水安全是民生大事,自2018年7月起,市人大就针对《临汾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了解到:我市共有35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8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级县乡村的水源地保护都不容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虽然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明确的规定,但都比较宽泛,就像大家都知道的龙祠小树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烧烤休闲带来的污染确实存在。于是,我们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在《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结合临汾实际情况明确了保护措施,在水源地一级、二级以及准保护区范围内明确了禁止从事的活动,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达24条、100多项具体内容,这些都符合临汾当地的实际情况。调研中还发现,水源地保护各行政单位的管理职责也存在重复和责权不明的现象。在水源地保护中,环保部门对水源地进行达标建设,而水利部门则进行的是规范化建设,两个部门常常会出现一些重复的工作,致使一些工作的开展不能顺利进行。根据这个情况,我们增加了包括交通、林业、公安等在内的水源地保护部门,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关职责。在整个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人大工作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
正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应钦所说,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存在不同的问题。针对饮水安全问题,常委会历经10余次调研论证、多次讨论修改、上会研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召开《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草案)》立法座谈会、立法论证会,于2018年10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9年1月20日《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批准,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新出台的《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不仅在保护区的划定、保护措施方面细化了具体内容,还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和法律责任,确保了条例在实施后能够真正发挥其法律效力,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有效管用的法律保障。
此条例一经公布,引起广大市民的交口称赞。有的说,龙祠不仅是水源地也是风景区,这有了法律保障,生态环境更好了,临汾的后花园再现昔日荣光;有的说,这才是为咱们老百姓解决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吃水更放心了!
《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出台,也在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共管的格局,更进一步加大了对水源地的保护。关云山说:我们将积极为这部法律的颁布作宣传,让大家都知道违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守得住底线,这水自然就安全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青川说:下一步,我们会在去产能上,优先考虑去掉饮用水源地水域范围内的煤矿,来保护水源地。临汾市汾西水利管理局农水科科长王红全说:法律为执法者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古老文明的龙祠泉必将焕发崭新的青春魅力,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宜居、美丽和谐的新临汾发挥更大的水支撑作用。
自此,我市水源地保护工作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律正在以她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捍卫着临汾市民的生命之源。
张应钦说,我市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得的立法成效,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颁布,又一次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积极履行人大职责的责任和担当,也是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倾听百姓心声、关注民生问题、致力于解决民生难题,为450万临汾人民谋福祉的切实举措。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一定会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任大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