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进行认领登记
电动车、摩托车认领现场
临汾新闻网讯 “找到了,找到了,我的摩托车找到了。”
“我也找到了,这就是我的电动车,居然还能找回来。”
“太激动了,我的电动车都丢了很久了,失而复得的感觉真好。”
……
6月24日上午,在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警大队院内,前来认领电动车、摩托车的群众络绎不绝。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深入推进“盗抢骗”专项行动, 围绕民生类“小案”精准发力,把破“小案”作为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抓手,通过两个月的调查取证,将一年来发生在尧都区、襄汾县及周边县的百余起系列电动车被盗案成功侦破,抓获了以王某娟为首的犯罪嫌疑人5名,追缴被盗电动车150余辆。
侦查 案件源头
今年4月以来,电动车、摩托车被盗案件频发,失盗家庭蒙受了经济损失,降低了群众安全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大案小案一起抓的原则,该分局根据案发区域及态势,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4·30”打击盗窃电动车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查案发源头,追溯赃物去向,集中力量进行攻坚,誓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在侦查工作中,专案民警调阅大量有关案发区域视频资料,从中反复查找破案线索,经过10名专案民警十余天不分昼夜地筛查,终于发现重要线索,案件侦破有了突破性进展,民警发现有两个团伙作案。
电动车属于大件物品,民警推断,犯罪嫌疑人频频盗窃,绝不可能自用,很有可能有销赃窝点。专案民警深入开展走访调查,扩大排查范围,排查出涉案嫌疑人、勾联人员的交易方式及活动据点。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民警了解到,邓庄镇的娟子婚庆店,明里做着合法的婚庆生意,暗地里却大量收购买卖二手被盗车辆,该团伙盗窃后的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大部分销往曲沃县、襄汾县等周边地区。
6月5日,该分局刑警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吉锋带领专案民警对嫌疑人进行了跟踪,发现两名嫌疑人在市区鼓楼广场附近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嫌疑人作案迅速、手法娴熟,短短十几秒钟,便撬开车锁扬长而去。作案手法如此老练,民警判断,该嫌疑人一定是有犯罪前科的惯犯。经查证,其中一名嫌疑人刘某林果然为惯犯,曾经因偷盗被公安机关打击过。
收网 抓获嫌犯
6月6日上午,案情分析会上,直属分局局长张冬明明确指出:“赃车还在嫌疑人手中,他们一定会去娟子婚庆店交易,收网的时间到了!”在张冬明的统一指挥下,兵分两路,一路民警前往娟子婚庆店蹲守,将正在交易的嫌疑人张某娟、张某忠、刘某林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张某娟在当地一农贸市场内藏匿的被盗电动车、摩托车10余辆。另一路民警直接前往犯罪嫌疑人李某军、伊某明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讯,落网的5名犯罪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自2017年2月份以来,他们将偷盗的电动车、摩托车送往娟子婚庆点销赃;娟子婚庆店则从盗窃嫌疑人手中以400元至15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被盗电动车,以600元至2000元价格转卖,从中牟利。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娟(50岁 山西襄汾人),犯罪嫌疑人李某军(43岁 山西襄汾人),犯罪嫌疑人伊某明(35岁 山西吉县人),犯罪嫌疑人张某忠(40岁 山西吉县人),犯罪嫌疑人刘某林(36岁 山西吉县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追缴 赃物交回
案子破了,嫌疑人归案,接下来就是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的损失。为尽快帮助群众找回丢失的电动车,直属分局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赃物追缴宣传活动。6月8日起,该分局出动5辆警车在市区、襄汾县及周边县进行现场流动宣传、喊话,并组织民警分赴周边地区张贴公告,并在微信朋友圈、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广而告之曾在邓庄镇娟子婚庆店及王某娟手中购买的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均为赃物,限于2019年6月20日前交回。
公告发出第二天,邓庄宣传点就接收了19辆主动交回的电动车、摩托车。6月20日是公告截止的最后一天,那天的雨下得特别大,很多人冒雨前去交车。办案民警们冒着大雨,把追回的60多辆电动车推上货车,足足装了5大车,第一阶段共计追回150余辆。
认领 物归原主
追回被盗电动车后,专案组紧接着就是寻找失主。6月22日,民警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发布公开认领公告。与此同时,民警根据实际报案情况,深入相关品牌电动车销售网点走访调取信息,对照每一辆赃车的车架号,并逐条电话通知相应失主办理认领手续,仅22日当天就有20多辆被盗电动车找到了失主。
“你们的工作做得太细致了,昨天刚在朋友圈看到认领公告,没想到今天早上就接到电话让我过来认领,太感谢了,民警们辛苦了。”6月24日上午,邓女士看到失而复得的摩托车时,紧紧握住办案民警的手,连声道谢。当日,专程从邓庄赶来的王女士也是在朋友圈看到认领公告后,来刑警大队碰碰运气,“太意外了,居然真的找到了,我激动得手都抖了。”王女士告诉记者,摩托车被盗后,她觉得肯定找不回来了,也没有去报案。面对记者,前来认领电动车的群众纷纷对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护民安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赞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凡是能够主动交回赃物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酌情免除处罚,逾期不交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该分局提醒广大群众,如车辆被盗,务必及时报案,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联络方式,保留好车辆购买凭据。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拒绝购买、使用、销售赃车。
目前,公开认领活动正在进行中。
记者手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起系列盗窃案件的成功侦破,铲除了一颗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毒瘤”,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赖、理解和支持,为净化治安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辖区平安,一头连着社会安定,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案件再小,对群众来说也是大事。不管大案小案,只要关系到群众安危和利益,公安机关一个都不会放过。
作为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走正规渠道,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购买赃物。购买和使用赃物,轻则交回赃物损失钱财,重则可能涉及违法遭处罚。
在此,也奉劝那些心怀不轨的“梁上君子”,不要用自己的侥幸以身试法,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记者 贠红安 白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