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敲定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六项重点工作

2019-07-24 09:16:3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鹏)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把源头上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发力推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六项重点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目前,我市共有食品生产获证企业302家,食品小作坊508家。食品生产品种多、规模小、产值低,监管难度大、安全风险大。就此,全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坚持党政同责,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实务等方面培训力度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防范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贯穿食品生产监管始终。建立企业自查、报告、治理和基层监管、督办、销号全过程闭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跟进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建立完善隐患报告制度,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报告,监管及时跟进,限期消除隐患。

  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多措并举、认真落实总局确定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要求。一要落实企业自查制度。要按照总局《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90%以上。其中,重点食品企业自查率达100%。二要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要求。各县(市、区)要督促企业严格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信息,记录关键控制点信息,深入推进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醋和特殊食品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产品生产全过程信息。今年,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运用信息化追溯同比增长30%。三要抓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抽查考核企业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四要定期开展企业负责人约谈,至少每季度组织法人召开一次安全点评会和警示教育会。五要在当地主要媒体或厂区显著位置公示企业签订的安全承诺书,确保企业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六要认真组织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比对活动,提高企业自身质量保障水平,确保问题产品不出厂门。七要以健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为基础,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诚信经营和守法自律水平。八要全面实施食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局要全部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档案,全面构建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认真落实省局研究制定的《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20条》。

  三是组织开展重点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根据总局要求,在乳制品方面:要重点督促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建立自建自控奶源、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加强冷链储运管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建立实施HACCP体系和追溯体系。其中,企业原辅料管控率达到100%,企业生产乳制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建立实施HACCP体系的企业达到80%。在肉制品方面:一要推动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实行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的企业达100%以上;二要督促企业重点加强原辅料管控和过程管理,以HACCP管理理念建立完善企业内控体系;三要推动大型企业提高产品自检自控率,自检自控率达100%;四要加强对中小型肉制品企业的监管,规范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另外,要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责任,督促生产主体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场),批批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不得采购没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及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督促肉制品加工企业对生猪产品原料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是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抓好乳制品、肉制品、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蜂产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梳理近两年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反映出的代表性问题,重点防控“两超一非”、掺杂使假、微生物超标,食品塑化剂、真菌毒素、污染物、白酒甜味剂、“年份酒”、食品标签标识等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治理措施,加强质量监管。同时,重点关注省抽、国抽发现问题的企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五是配合组织开展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试点工作。我省成为国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试点省,为落实好试点工作任务,市局将在积极推荐相关专家,全力配合做好体系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三个全覆盖”行动: 一是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加强源头预防,对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基层监管责任,推动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覆盖”。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努力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食品生产安全有保障。三是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覆盖”,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从原料提取、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以及标识标签全流程的先进质量管理体系。

  六是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和要求,做好六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大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力度,实施综合治理、靶向整治,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第二,开展食品小作坊主体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台账,督促小作坊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三,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要严格把关。对《条例》22条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食品,包括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白酒等禁止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办理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对已经办理许可的白酒小作坊,要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收回许可证书,积极妥善处理。今后,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禁小作坊生产辣条。第四,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小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检查,从生产源头入手,加大对食品标签标识、生产卫生许可条件、特殊剂型食品和具有特点成分、含量、食用量限制等食品的检查力度。第五,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小作坊生产加工园区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统一的原料采购、食品检验、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全链条配套服务,推进小作坊生产加工集约化。第六,配合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和食品安全治理。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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