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有市民向本报咨询,存款人死亡后,亲人如何取出存款?接到热线后,记者专程咨询了山西尧之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闫静。闫静介绍说:“存款人死亡后,其存款将会变成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其继承人遗失存折或者不知道账户密码等情况下继承人要通过一些途径取出存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也就是说,继承人要取得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的存款,就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对被继承人财产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这份证明,有两条途径可获得:
1.走公证途径,继承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果走公证途径,继承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如: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还有亲人的死亡证明等。而且所有继承人都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2.走法院途径,就必须通过“诉”去解决。可以继承权纠纷为由,由任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其他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起诉。继承人之间互为原被告,由法院确定遗产的归属。
此外,根据银行有关规定,不管是存款继承人过户存款还是支取存款,都应按照如下几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没有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而直接去银行办理支取或转存存款的,银行将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银行对事后发生的存款继承争执与纠纷不负责任。
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原存款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的,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原存款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的,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均不计算利息。
记者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