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人:网络造谣传谣 究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19-11-19 09:12:1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X地发生重大事故,造成X死X伤”“XXX着火了”“XXX地震了”“XXX发生恶性案件”……近年来,随着微信等聊天工具的兴起,网络造谣、传谣事件频现。这些造谣、传谣者,有些出于好玩,有些出于起哄,甚至有些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网络知名度而编造谣言,引起民众恐慌。然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论是网上编造谣言还是散布虚假信息均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所产生的危害程度等,发布人将依法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甚至身陷囹圄。那么,造谣、传谣究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对于造谣者和传谣者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呢?记者向相关部门及律师进行了了解。

  网络谣言严重干扰群众的生产生活,其带来的负面后果不堪设想。律师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互联网绝不是“真空地带”和“法外之地”,任何一个网民,既有使用和参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权利,也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环境的义务。网络传谣会对民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干扰,不断摧毁社会信任体系。对散布谣言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而有些网民转发谣言时虽没有主观上的恶意,但如果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仍然会被给予相应处罚。

  临汾网警提醒广大网民:1、要树立文明上网的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造谣;2、不轻信网络谣言,不传谣;3、遇到似有模板的谣言信息时,善用检索工具;4、遇到不确定的信息时,仔细观察细节纰漏、信息来源,可求助科普权威;5、遇到谣言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6、个人合法权益因他人造谣而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保护自己。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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