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人:关于公证,你了解多少?

2019-12-10 09:18:4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如何办理遗嘱公证?”“夫妻之间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必要公证?”……如今,继承、赠与、遗嘱、保全证据等各种公证,渐渐成了老百姓生活中的“刚需”。然而,您对公证了解多少?你是否清楚遗嘱公证、继承权公证及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等公证对我们生活的影响?12月3日,记者走进市平阳公证处进行了采访了解。

  “首先,大家应该了解什么是公证。”市平阳公证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老百姓比较常见的是申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项重要法律行为,必须使用书面形式。2、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3、买卖双方当事人及共有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4、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买卖价格公平合理,买卖房屋所有权无纠纷、无抵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5、已列入城市拆迁范围的房屋,在拆迁公告发出后,不得再行买卖,公证机构也不予办理公证。6、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2)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及经公证和委托书。(3)卖方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4)房屋买卖合同文书。(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7、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应当到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还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遗嘱、继承公证等,在依法固定当事人意思表示,确认遗产继承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申请《财产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1、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遗产不在一地的,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2、当事人一般应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继承人或他人代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办理。3、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代理人还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人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或我国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2)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地医院出具。(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可不动产权证书、银行存款折(卡)、记名股票等。(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据了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财产继承外,公证还涉及到如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提存、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学历、保全证据等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公证机构在保障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前提下,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过为公民和法人处置财产、确认权利、维护权益等提供公证服务,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一旦当事人因与公证有关的事项而陷入纠纷时,则公证书将以它所特有的法律效力而发挥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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