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三名副省级官员在企业违规兼职被处理”的信息,被众多网站转载,并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6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
“吉林三名副省级官员在企业违规兼职被处理”的信息,被众多网站转载,并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吉林省委通报指出,在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副省级干部3人,其中,1人因个人严重违法违纪被处理,另外两名领导同志均已辞去在企业兼任的职务。
“在长春,这三个人都很有名,因为都是副省长退休后去企业当领导,拿高薪的。”他们分别是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吉林银行原董事长田学仁,吉林省原副省长、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牛海军,吉林省原副省长、东北证券原董事长矫正中。此三人均于2008年1月从(常务)副省长职位上退休,并分别于退休前后在金融机构任领导职务。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这一任职现象还在当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并称之为“吉林金融产业发展的一道新的风景线”。如2008年3月,有官方媒体刊发了《吉林三位副省长下海执掌金融机构》的报道。
不知吉林政府部门当初是如何考量这件事情的,但很明显是与党纪国法向违背的。媒体在报道高官兼职一事时,多称是去企业拿“高薪”。这一点,笔者深表怀疑。
身居副省级高官,有政治待遇,有各项补助,可谓“衣食无忧”,企业的那点在群众眼里的“高薪”又算得了什么呢?只怕是“权力余热”在继续发挥作用,用手中的“权力资源”为企业另辟新径才是目的所在。
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此风得不到铲除,厅级、处级、科级各类官员争相效仿,企业俨然成了另外一个“官场”,企业该如何正常运转?市场该如何运行?最终受损失的必然还是老百姓。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官员“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目的就是要防止经济领域的某些潜规则,被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到政治领域中来,杜绝权力寻租、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 文/梁新红
责任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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